湖北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后闲置农民还能使用吗?

时间:2022/10/21 3:00:00
来源:http://hb.beijingjingpeng.com/news8801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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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后闲置,农民还能使用/要回吗?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这两份文件,其中明确规定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是两年,两年内没用地或者没给咱们湖北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没有被征收的还是属于咱们村民,可以继续种植使用,但如果已经履行了安置补偿协议,那么土地就无法被要回,更不能随便使用。


林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林地的类型不同,补偿方案也是不同的。一,防护林的补偿一般以造林当年起算,1000元一亩,之后每增加一年会增加500-800元,二,经济林,竹林以造林培育全过程的投入价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前三年平均亩产值的三至五倍计算,三特殊防护林以防护林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三倍计算,或已被征用占用目标的实际价值计算。四,苗木是以征用前三年平均亩产值计算,但一般根据地域不同会略有差异,另外,森林的植被恢复费,林地的补偿费和劳动力安置补助费,也是要补偿的。如果林地之前是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那么补偿一般是由村委会给大家分配,当然也可以经过村民会议或者村代表会议决定提交一份直接支付给村民的分配方案,那就可以跳过村委会直接让征收方把补偿给予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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