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应按照以下程序和步骤推进

时间:2022/5/11 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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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求,经过法定程序,将原归于农人团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有的行为。依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令法规的规则,湖北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应按照以下程序和步骤推进——


       第一步发布拟征地布告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地点地的村、组范围内(假如系乡、镇农人团体所有的土地,还应在乡、镇)发布征地布告,以书面形式奉告被征土地的村团体经济安排和乡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法、补偿规范、安顿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布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许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第二步咨询乡民定见,并安排听证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地点的乡镇政府,就征地布告的内容咨询村团体经济安排和农人的定见,有不同定见的应记录在案,依据村委会或乡民提出的定见别离处理并协调解决。对补偿规范、安顿途径、补偿方法有贰言的,应奉告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请求。

       当事人请求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则》规则的程序和有关要求安排听证。(以上被征地农人知情、确认的有关资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资料。)

       第三步:地籍查询和地上附着物挂号确认

       当地国土资源部分应托付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或许会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查询被征土地的四至鸿沟、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品种、数量、规范等,并由国土资源部分现场填制查询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部分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一起确认无误后签字。国土资源部分应将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字的资料作为报批的必备资料归档上报。

       第四步:拟定“一书四计划”并上报批阅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部分依据咨询、听证、查询、挂号情况,按照《建造用地批阅管理办法》对报批资料的要求拟定“一书四计划”即:建造用地说明书,农用地转用计划,补充犁地计划,征收土地计划,供给土地计划,并组卷向有同意权的机关报批。

       第五步:征用土地公告

       征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省或国务院征用土地同意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地点村进行征用土地公告。征用土地公告的内容:

⊙征地同意机关、同意文号、同意时刻和同意用途;

⊙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征地补偿规范和农业人员安顿途径;

⊙处理征地补偿挂号的期限、地点。

       第六步:征地补偿挂号

       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则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分处理征地补偿挂号手续。被征地乡村团体经济安排、乡村乡民或许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处理征地补偿挂号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的查询结果为准。

       被征地乡村团体经济安排、乡村乡民或许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顿计划有不同定见的或许要求举办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顿计划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分提出。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分应当研讨被征地乡村团体经济安排、乡村乡民或许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顿计划的不同定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办听证会。确需修正征地补偿安顿计划的,应当依照有关法令、法规和同意的征收土地计划进行修正。

       第七步:拟定补偿安顿计划并公告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依据省或国务院征用土地同意文件同意的《征用土地计划》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村为单位拟定征地补偿、安顿计划并予以公告。征地补偿、安顿计划公告内容:

⊙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品种、数量;

⊙需求安顿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土地补偿费的规范、数额、付出目标和付出方法;

⊙安顿补助费的规范、数额、付出目标和付出方法;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规范和付出方法;

⊙农业人员的具体安顿途径;

⊙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顿的具体措施。

       第八步:依据群众定见修正相关计划并公告

       被征地乡村团体经济安排、乡村乡民或许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顿计划有不同定见的或许要求举办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顿计划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提出。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应当研讨被征地乡村团体经济安排、乡村乡民或许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顿计划的不同定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办听证会。确需修正征地补偿、安顿计划的,应当依照有关法令、法规和同意的征用土地计划进行修正后公告。

       需求留意的是:市、县政府将征求定见后的征地补偿安顿计划同意后,应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交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安排施行。

       第九步:落实征地补偿、安顿资金(包括社保金)

       市、县国土资源局按规则在拟征地补偿、安顿计划同意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额付出征地补偿、安顿以及社保费等各项费用。

       第十步:施行补偿安顿计划并交给土地

       按规则付出征地补偿安顿费,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如期交给土地。任何单位或许个人违背土地管理法令、法规规则,阻挠国家建造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分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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